个人业务

支票

特点

随身携带、随时签发。

用途

结算、提取现金。

种类

转账支票、现金支票。

范围

同城:杭州地区(除建德、淳安外)、德清。

异地:全国。客户与信用社签订过通存通兑协议的,可在全省农村信用社范围内办理转账业务和不超过5万元的现金支取。其他银行或省外可办理不超过50万元的转账业务。

审查

客户收到支票时应注意审查大小写金额、收款人、签章、日期等填写是否正确和涂改,转让的背书是否连续,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(自签发日起10天)。

签发

客户自行签发。

收款

客户持转账支票和进账单,可在临安任何一家支行网点可办理收款业务。

罚则

签发空头支票将根据人民银行规定按票面金额5%,但不低于1000元的处罚;持票人有权向出票人要求支付票面金额2%的赔偿金。